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2022-04-26 16:15:22.0 许三观卖血记 读后感1000字 余华小说读后感1000字 459 浏览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1
许三观卖过十一次血。
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方进城卖血。卖血后在胜利饭店,学到了龙根和阿方那一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句话也成了许三观生命中的一句话,像是胜利凯旋的战歌。从此许三观开启他卖血之路的征途。随后,许三观用这次卖血捷足先登娶了许玉兰为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是吵吵闹闹,平淡朴实,家长里短,相濡以沫,共同进退……这是他们婚姻生活平实的面貌,一起携手渡过一次次难关。在文革时期,许玉兰被污蔑为妓女而遭到批斗。许三观则一直守护着许玉兰身边,为她送水送饭,为她按摩因站了一天而麻木的双脚。在一次家庭批斗会上他们也打开彼此的心扉,也珍惜患难与共的情感。
第二次卖血为了儿子一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要赔医药费,但对于一乐不是自己亲儿子令许三观很不是滋味。对一乐又爱又恨的矛盾心理一直折磨着许三观,他爱是因一乐的行为和性格与他如此的像,他恨是因所有的人都说一乐不像他,不是他亲生的。
第三次卖血为了一直暗中喜欢的林芬芳。丝厂女工林芬芳因摔断了腿而在家中养伤,许三观去她家中探病,乘虚而入得到了她。为了报答林芬芳给她买肉骨头、黄豆又卖了一次血。
第四次卖血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在大饥荒的环境下,吃了五十二天玉米粥的许三观一家实在受不了,而他为家人走进了医院。让我倍感温情的是许三观背上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他对一乐感情的矛盾和他的做法深深的触动了我的每一根神经。许三观是他四叔背回家的,而他背着一乐回家。从许三观能放下执念接受了一乐,也让我感觉到许三观温情的一面。许三观用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又伸手摸了一把流出来的鲜血,他对所有的人说:“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也让我感受到许三观的温暖。
在之后的大跃进、文革、知青下乡的背景下,许三观先后为了得了肝炎病的一乐下乡和宴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去卖血。最后,为了治疗一乐的病许三观又卖了五次血。从林甫到长宁,在卖血的路上许三观也体会到路人给他的温暖与真情。命运多舛的许三观面对着生活不间断给予他的苦难绝不放弃,也让我感受到他的责任,亲切,善良,坚韧,乐观。
书的最后,医院的血头早已换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嫌弃许三观的血,并嘲讽他年老的血只能用来当猪血让人来刷漆,让许三观痛哭流涕。为他的生活拼尽一切的血,承载着他风风雨雨而宝贵的血,挽救他家人生命的血却被血头说成一文不值。这难道还不足以让许三观潸然泪下吗?平凡,普通的生命却谱写着惊涛骇浪的人生,演绎着独特生命话剧。命运犹如一座大山压得每一个人都喘息不过来,但每一个生命都永不放弃,而且拼尽一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2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地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环境却依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大的财富,从而让孩子们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但他却以一个父亲的爱、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特别是大儿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年老之后,一家人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了,他因为自己的血没有人要了,想到的仍然是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许三观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的做人原则是“多行善事,不行恶事”。当初养子闯祸了,养子的亲生父亲为了几个钱而不认儿子,给许三观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许三观卖血挺过来了。后来,为了救养子的亲生父亲的命,许三观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忍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支持养子出手相救。这,应该不是一般的善良吧?
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渡过了难关。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他的老婆受到批斗,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老婆,并减轻她的痛苦。他的所有行为,都让我笑中含泪,悲喜交加。对他在无奈中表现出的生存智慧,只有佩服。
其实,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也有不少缺点,但他却是那么地有血有肉,让我感到他就生活在我的身边。他用他的坚强告诉我如何面对困难,他用他的温情告诉我如何对待亲人,他用他的善良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我注定成不了那种高大全的人物,但却可以从许三观身上吸取营养,让自己勇于面对困难。
许三观如一缕春风,直达我的心田。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3
与《活着》里的福贵一样,许三观同样经历了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不一样的是,许三观代表那个时代的城里人,福贵代表那个时代的乡下人,相同的苦难不同的遭遇,有着不同的结局。
许三观是当时社会最普通的一个小人物,愚昧、无知且卑微。
他以为喝了水不拉尿血就会变淡,卖了血之后一定是要吃炒猪肝喝黄酒;他在意大家说他的各种闲言碎语,别人说一乐不是他亲生儿子,就认为一乐不是,即便一乐是他最喜欢的儿子;别人说一乐不像他像何小勇,就认为帮何小勇养了十一年的儿子,自己当了十一年的乌龟;他认为妻子许玉兰出轨了何小勇,自己就要和她一样,与工厂另一名女工发生关系。
许三观是当时社会最普通的一个小人物,还拥有善良、责任心和疼爱孩子。
在一乐闯了祸的时候,从一开始不愿意帮忙,让他找亲爹,到后来内心纠结挣扎着去卖了第二次血帮一乐;在灾荒时期,为了一家人吃碗面条去卖血,认为一乐不是他亲儿子,不能吃他卖血换来的面条,到后来的不忍心,背着一乐去吃了碗面条;在何小勇被车撞了需要一乐帮忙喊魂的时候,他终于在许多人面前说一乐就是他儿子;文革时期,许玉兰被污蔑是妓女被批斗,他变着花招保护她,白饭底下藏着五花肉,回到家给她洗脚按摩;一乐肝炎性命垂危,他向周围的人借钱,包括何小勇的妻子,他一路上连续十几天卖了四次血筹钱给一乐去上海治病,差点要了他的命;在他六十岁的时候,不愁吃穿,想吃炒猪肝喝黄酒过把瘾,过瘾似的最后一次去医院卖血,但血头不收,他在意的是他的血不能卖了,以后如果家里有灾祸该怎么办。
余华老师说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书中各处都是许三观这个普通小人物追求平等的细节,因为自己的愚昧、无知且卑微追求着当时他觉得的所谓平等,又因为他的善良、责任心和疼爱孩子,将他拉出了黑暗的漩涡。许三观大半生的时光里,一共卖了十一次血,除了第一次是因为年轻人好奇,之后都是为帮助家庭度过灾祸。每一次卖血,他都与自己内心扭曲的平等做了一次抗争,从青涩到成熟,从怯懦到无畏,一波三折而后归于平淡,许三观是一位父亲,一个众生相。
最后还是引用余华老师序言的一句话,“这个人的名字很可能叫许三观,遗憾的是许三观一生追求平等,到头来却发现:就是长在自己身上的眉毛和屌毛都不平等。所以他满腹牢骚的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是比眉毛长。’”
所以,到底什么才是平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4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心里五味杂陈,各种情绪汹涌而至。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生活几乎抽干了他最后一滴血。许三观一共卖了11次血,每次卖血400ml可以赚到35元钱。他卖血都是为了别人,有三次特别让我感动:第一次是为了替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一次是为了给一乐治病。他卖血的钱还花给自己相好的林芬芳、花给自己的老婆许玉兰,唯独没花给自己。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很有深意,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也许这就是许三观的命,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是想吃一盘炒猪肝和喝二两黄酒。猪肝是补血的,黄酒是活血的。
许三观以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特别是大儿子一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渡过了难关。他的所有行为,都让我笑中含泪,悲喜交加。
其实,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感觉他就在我身边,虽然他也有不少缺点,但他却是那么的有血有肉。他用坚强告诉我如何面对困难,他用温情告诉我如何对待亲人,他用善良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
《许三观卖血记》缓慢地进行着农民式的思考,并在思考中解释着什么。或是想解释汗钱和血钱的区别,抑或是想解释血之力量和肉之力量的差异。作者在这里虚构的只是两个人的历史,而试图唤起的是更多人的记忆。余华运用高明的写作手法,在情节的把握中把生活的种种矛盾,凝聚在人活着最最基本的要求里:吃、穿、住、繁衍后代。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在艰难的生存状态中,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许三观如一缕春风,直达我的心田。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5
《许三观卖血记》中,没有多么绚烂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是许三观的故事,是许三观一家人的故事,是一个小城镇的故事,从小人物入手,折射出中国社会的变迁。
“卖血”贯穿许三观的一生,从第一次为娶媳妇而卖血,再到后来为救一乐而频繁卖血,到最后自己的血“不值钱”。许三观通过卖血一次次渡过难关。
“从小我爹就对我说过,我爹说身上的血是祖宗传下来的,做人可以卖油条、卖屋子、卖田地,就是不能卖血。”许三观到医院去卖血,对于中国人来说,这是最高级别的牺牲,除非是走投无路,否则是不可能接受的。余华在本书中也阐明了一个在中国人的意识形态中根深蒂固的观点。但当根龙和阿方向许三观说出卖血的丰厚报酬后,许三观动心了。直到后来,来喜、来顺亦是如此,这也体现了中国人的矛盾心理。
余华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故事,能轻松地处理痛苦的处境而对笔下那些没有文化的普通的穷人不加丝毫的嘲弄。也是这种幽默给人物带来了生命、赋予了他们立体感和尊严。纵观本书,无疑让我感觉到每个人都是立体的,即使再恶的人心里也会有那么一丝的善念。
首先说说许三观,在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后,对一乐的态度明显改变,还扬言要让一乐回到亲生父亲何小勇那里去,最后让许玉兰尝尽了苦头。可是,在一乐闯祸后,许三观也甘愿卖血去向方铁匠赔礼道歉。说许三观不爱一乐是假的,在极度贫困的时候,他还是愿意带一乐去饭店吃饭。即使许三观恨透了何小勇,但在何小勇病重时,许三观还是愿意让一乐去帮助何小勇。或许如果一乐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许三观是最疼爱一乐的,可是即使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三观却依旧爱他,会拼了命卖血去救一乐,在这一天天的相处中,许三观早已把他当作亲儿子来看待,许三观依旧存有一份善意。
许玉兰作为许三观的妻子,向读者展示了一个贫苦人家的女性形象,爱美但迫于贫困,因为何小勇而背上了妓女的骂名,被许三观数落,面对许三观对一乐的种种不公平,也无能为力,面对许三观和林芬芳的事情也无奈至极。
许三观和许玉兰将内心以及他们的卑鄙、残忍乃至性变态都展示在人们面前,而他们象征着中国无数个普通的家庭。
在那样一个社会,善良的人也是有的,而且很多,在许三观卖血无力时,有人会递上热茶,并把他安顿在酒店,在他冷的时候,会有人嘘寒问暖,得知情况后,来顺来喜都帮助他。
最后送上余华的一句话和我认为写许三观最生动的一段话:
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余华
写许三观: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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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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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当代作家余华创作的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中讲述了一个悲喜交加的感人故事。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小说中平凡的小人物挣扎于浮沉的时代,用他们并不厚实的臂膀不断拍打出激荡的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