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00字

2022-06-20 15:04:16.0 杀死一只知更鸟 读书笔记1000字 小说读书笔记1000字 5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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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以20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小镇梅岗为时代背景,全书围绕斯科特和他的小伙伴对怪邻居的一步步认识了解的过程,以及斯科特的父亲芬奇律师毫无保留及不屈不挠地为被冤枉成罪犯的黑人汤姆辩护的过程两大主线进行描述。书中的三个孩子(斯科特、吉姆和迪尔)在这桩冤案所展开的一系列事件的影响下,经历了不一样的成长。

  良好的家庭教育影响孩子的一生。近年来,“原生家庭”一词频繁引发人们的关注,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家庭教育对个人的成长及塑造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书中以孩子们在夏日放松玩乐为开端展开描写,斯科特,吉姆和迪尔三个小孩对于传言精神失常且从不出门的怪邻居哈德利深感好奇,甚至对他抱有一定的偏见,一度称他为“眼窝深陷,牙又黄又烂,流着口水的怪物”。他们除了把“吸引怪人出门”作为勇气的象征外,还通过角色扮演来嘲弄可怜的哈德利。然而,得知此事后的父亲芬奇律师却跟他们讲不要去打扰“可怜人”。在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后,吉姆和斯科特才终于明白怪人哈德尔不出门的原因,并在故事的最后,也正是怪人哈德尔的出现救了这两个孩子。父母是孩子教育的第一任老师。除了怪人邻居,书中还塑造了许多经典的人物从侧面衬托出父亲芬奇对孩子们的教导有方,比如他同意让黑人卡波妮教导孩子们。偏见是横在人们心中的一座大山,我们应当像芬奇律师说的那样:“你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进入他鞋子,陪他走上一段路”,在面对事物的真伪时,我们应当小心求证,而不是以一己之见妄下定论。
杀死一只知更鸟
  可能对于从未阅读过《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者来说,看到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认为这可能是一桩鸟类凶杀案,但事实上,全书对知更鸟的直接描写少之又少。书中的“知更鸟”更多的是一个隐喻,暗指那些像汤姆一样被诬陷的无辜人群。怀揣正义的芬奇律师深深知道:“有一种东西是不能从众的,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在知道白人对黑人有众多的偏见的时候,他依然义无反顾地为汤姆这只手无缚鸡之力的知更鸟辩护着。但现实是残酷的,它并非如美丽的童话书那般,最终并没有以人们所想为结局,律师的辩护没有成功,种族偏见也没有被消除。反而,律师失败了,遭遇诬陷的汤姆依旧摆脱不了被判刑的厄运,最后在越狱的过程中被杀害。

  文中最让我深有感触的一句是:“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故事的结尾看似是正义向邪恶的一方低头,可律师所做的一切的努力真的失败了吗?从小镇居民对于芬奇律师在法庭上为汤姆辩护的铿锵言辞中所流露出的神情来看,显然是没有的。他以一种切身行动的方式向在座的所有人传递着正义的火苗。

  文章看似以孩子的口吻进行描写,实际上却是借知更鸟的啼鸣声给所有的大人们敲响警钟。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家庭教育应有的样子,也同样让我们深思,在面对偏见与不公的时候,是否仍能不顾一切代价地站在正义的一方与之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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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以为小说的高潮部分是阿蒂克斯在梅科姆县法院上舌战各方,力争替汤姆伸张正义,没想到在结尾短短的三章里又来了场惊悚至极的谋杀,意犹未尽的结局更是让几个人物的人格魅力得到了升华。

  尤厄尔到底是怎么死的?我反复读了最后几章的对话,突然大悟:难道是怪人拉德利杀死了他?怪不得阿蒂克斯要对他说感谢,怪不得泰特警长要说无视他的隐居习惯就是罪恶……可是他们对这种事实的反应,是不是和本书前面奠定的遵从法律原则的基调相违背呢?

  也许这才是作者的用意。

  法律本身是冰冷的,但是人性不是。制定法律是为了规范人的社会性,它不应该跳出人性的范围独自生效。法律应该是具有严父般的教导和慈母般的眼神,在它的心中,每个人都是整个国家。法律更应该是为了保护弱势的一方,而不只是为了惩罚或限制强势的一方。泰特警长不愿意犯下像杀死一只知更鸟那样的罪恶,就像怪人拉德利不愿意看到杰姆被尤厄尔杀死、阿蒂克斯不想让汤姆只因是黑人而自然而然背上罪名一样。正义和良知永远是最不能遵循从众原则的。和《十二怒汉》、《控方证人》很相似,人性的光芒与温情最终都将会使法律的程序正义让位于实质正义。

  但是正义和良知是需要勇气的。导夫前路,敢为人先,不是说说就能做到的。每次看到阿蒂克斯和两个孩子的对话,我都在想当我们为人父母后,能否做到像他那样的知行合一?毕竟一个人的时候是最随性的,可当面对孩子,面对配偶,面对陌生人的时候就不会这么简单了。小处不渗漏,暗处不欺隐,末路不怠荒,才是个真正英雄。而要做到暗处不欺隐,首先要学会面对自己、要求自己,不然人前人后两个模样也太累了。

  杜博斯太太的死让我对勇气有了新的认识。她躺在床上闭眼的那一刻像山岚一样轻盈,却足以让人热泪盈眶。在作者看来,勇气就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会坚持到底。这在某种程度上与其对于优秀的看法一致:优秀的人就是指那些根据自己的见识尽力而为的人。两者都在强调基于当下的处境,这是一种活在即时的执着,而不是一种囿于现实的无力。人无完人,况且这世上还有很多天生就不公平的东西,但这并不代表不配拥有这些品质。人生不应该由某几个闪耀的时刻来定义,它应该由诸多看似寻常的片段来充实。如此看来,即时才是永恒。

  许多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貌似越来越患得患失。看不懂过去,看不惯现在,看不清将来,便只能亦步亦趋,随波逐流。把自己藏在人群后,疯狂地去寻找一个看似安全的角落,想把当下的一切牢牢地控制在一个确定的状态,以为这就是人生了。可是连当下都不能活得强劲有力,又怎能得到一个花烂映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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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 杀死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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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  该小说讲述一个名叫汤姆·鲁滨逊的年轻人,被人诬告犯了强奸罪后,只是因为是一个黑人,辩护律师阿蒂克斯·芬奇尽管握有汤姆不是强奸犯的证据,都无法阻止陪审团给出汤姆有罪的结论。此一妄加之罪,导致汤姆死于乱枪之下。虽然故事题材涉及种族......